我懷念黃花崗,而不是太陽花

宣統三年三月廿九日(1911 年 4 月 27 日),歲次辛亥,由於革命黨溫生才烈士刺殺廣州將軍孚琦成功,清廷為求報復,大肆搜捕革命黨人。主事起義的黃興被迫倉促革命,從原計畫的十路起義,變成僅有黃興一路,烈士們義無反顧,衝進兩廣總督府,直至彈盡援絕、壯烈犧牲。同盟會後來收斂七十二具烈士遺骸,合葬黃花崗,據說他們平均年齡僅廿九歲,最年輕者更是只有十八歲。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為我們「三二九青年節」所緬懷。



烈士的行誼如何?以林覺民烈士為例,出生在書香門第、家境富裕、家庭美滿。為了打倒滿清,他卻不惜拋家棄子,留下《與妻訣別書》寫道:「吾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林覺民烈士最後年僅廿四歲,慷慨赴義。這些先賢先烈的每一次起義,更是為了臺灣。從 國父在臺灣淪陷日本後,成立興中會提出「恢復臺灣,鞏固中華」的口號,再到勉勵同盟會羅福星烈士,實際在苗栗發動起義,轟轟烈烈,令人遙思!



相反的,沒有這些烈士起義,臺灣無法重歸亞洲第一民主共和國,先民將埋沒在慘無人道的日本治下。如今人們在青年節互相鼓勵,尤其青年朋友們或是獲選的傑出青年,有些同學已經不認得黃花崗了。當獲表彰的朋友聽我娓娓道來,才驚訝地說:這麼感動的故事,為什麼學校沒有教!



這正是我想質問政府的,但他們卻比較喜歡歌頌「太陽花一十四位劣士」。當初十四位太陽花學運領袖,如今酒駕、竊盜、偽證、客運襲胸、夜店性騷、散布前女友性愛影片、車震人妻、外遇助理、仲介賣淫、收受賄款、違法募捐、染毒種毒販毒、私吞組織財產、詐領選舉補助款……若有人懷念太陽花運動的本質,那更是可笑。



立法委員的價值,正在於透過嚴謹、民主的選舉程序,組成立法院成為充分正當性的唯一民意機關,代表人民。若在議事程序有爭議,在野黨的立法委員自得抗衡。在野黨卻動員青年衝進國會,威脅全民選出的立委人身安全,使民意代表被迫走地道逃難,跟川普的國會山莊暴行沒什麼兩樣。只要動員一小群人衝進立院,就能推翻斥資上億、行之有年的民主選舉,威脅代表全國兩千三百萬人的立法委員行使職權,最後在政黨輪替時論功行賞,這絕對是天底下最廉價的事情與人品了!



太陽花沒資格代表青年,更不能代表臺灣。因此,同樣身為青年朋友的我們,讓我們懷念黃花崗,而不是太陽花。太陽花千古笑談,黃花崗萬古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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