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蔡英文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 法務部:尚未收到指示


傳蔡英文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 法務部:尚未收到指示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陳敏薰買官、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等弊案,被判刑20年確定,入監期間疑腦部病變,2015年獲准保外就醫,7日傳出總統蔡英文將於5月20日卸職前特赦陳水扁,引發議論。對此,負責特赦幕僚作業的法務部回應,至今尚未接到行政院指示。



法務部說明,特赦是總統的職權,而依照《赦免法》第6條規定「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此處所指的「主管部」即為法務部,但法務部身為幕僚單位,至今尚未收到行政院轉請研議特赦陳水扁的指示。



法務部表示,為了因應立法委員質詢與外界關心,部內針對陳水扁的狀況,一直更新其保外就醫與案件狀況;此外,陳水扁涉及的洗錢案,檢察官也已向瑞士銀行凍結相關資產(約台幣3億餘元),台、瑞兩國一直有在保持聯繫,關切案件進度;對於研議特赦部分,部內則未特別針對陳水扁一案進行討論。



法務部指出,總統若命令行政院函請指示研議特赦陳水扁,法務部就可責請專人擬制報告,探討特赦是否合法與可行,不會拖太久。



法務部強調,特赦與沒收不法所得是兩回事,就算總統下令特赦,依照我國的刑法沒收規定,檢察官仍可向法官聲請單獨沒收不法所得,不會因為刑期不執行,就把錢還給陳水扁。



陳水扁涉龍潭購地等弊案,判刑20年確定;國務機要費案則因2022年《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後除罪化,獲得免訴;陳另有洗錢案、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教唆偽證、侵占總統府公文等4案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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