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事故遭監院糾正 江肇國要求所涉局處應自請處分

中捷事故遭監院糾正 江肇國要求所涉局處應自請處分

《圖說》中捷事故遭監院糾正,市議員江肇國強調,市府不應「斷尾求生」,所涉局處應自請處分。。


【民眾網諸葛志一臺中報導】台中捷運去年5月因建案因施工不慎,導致塔吊砸進捷運軌道,造成1死15傷。監察院10日通過報告,糾正中捷公司及勞動部。市議員江肇國11日在議會質詢表示,中捷的高層請辭不應該是「斷尾求生」,應該是要自請處分,全盤檢討。



市長盧秀燕表示,監察院的公文台中市尚未收到,一旦送至市府會仔細看一下,而且事件發生時,董事長及總經理都已下台,會等監察院公文送至市府再說。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待市府檢討完,有涉及他個人部分,是什麼責任他都會承擔。



江肇國指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涉及的局處,應該包含交通局、都發局、消防局、中捷公司等。對於涉及的局處,應該要啟動行政調查,或是自請檢討。消防局則在第一時間並未回應,他質疑,事故發生的巡查,應該都是由消防局主責,應責無旁貸。



江肇國說,而交通局身為台中捷運的監管機關,當時發生時人在國外,包括後續的處分,是不是應該自請處分,負起責任。中捷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皆已下台,交通局長竟然沒事,根本就是「斷尾求生」,交通局長應該要自我檢討。



江肇國提及,運安會的報告預計下個月會出爐,向建商的求償進度也應持續追蹤,而市長盧秀燕應該對於台中市府錯誤的事情有所檢討,涉及的局處應該要有所承擔,而不是隨便讓官員辭職,應整體檢討疏失。



根據監委糾正報告指出,臺中捷運本次事故列車屬下行列車,當日自桁架掉落於豐樂公園站至大慶站上行軌道後,開始出現10筆電力告警,後續逐秒陸續出現多筆電力告警,嗣電力系統自動執行重新送電指令並於7秒內恢復第三軌供電,行控中心因電力故障態樣已消失,爰未確認其故障位置及受影響範圍,即予處理車站設備電力告警問題,錯失處理時機,當時處理作為確有不周。



監委說,臺中捷運監控、告警系統之資訊顯示設計「資訊圖控過小」、告警未伴隨警音、告警顯示字體過小、告警描述內容不足等問題存在已久,造成第一時間判斷不易及行控中心人員負擔,卻迄未正視妥為處理,終至錯失本次事故緊急應變時機,中捷公司核有違失。



監委也提到,列車已撞擊前方桁架,僅約13秒應變之時間內,實難逐一完異常狀況緊急停車之應變程序,中捷顯未盡合理周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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