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業者守法自評 海關:廠商113年主動補稅8222萬元

為降低廠商違章風險,海關導入輔導廠商守法自評制度,協助業者自我檢核申報資料是否出現錯誤。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廠商主動提供事證補稅金額,113年達新台幣8222萬餘元,占同期間事後稽核總補稅金額的逾3成。

實務上,廠商可能因缺乏完善內控機制、或對相關法令不熟悉,發生逃漏稅費並屢遭海關事後稽核的情況。為降低廠商違章風險,海關在109年9月參採世界關務組織(WCO)事後稽核指引,導入輔導廠商守法自評制度。

海關立案實施事後稽核調查前,將請廠商先自我檢視,廠商若發現進口申報錯誤、並主動申請更正,補繳所漏稅款,符合規定者可免罰。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公布統計,113年事後稽核結案總補稅金額新台幣2億4980萬餘元、案件數379件,其中屬輔導廠商主動提供事證補稅金額為8222萬餘元、共146案,占比均逾3成。

官員表示,據統計,廠商主動陳報案件的錯誤態樣,主要為價格及稅則號別申報錯誤,或漏報運費及權利金等情形,呼籲廠商多加留意。

官員進一步指出,海關事後稽核將依據廠商配合調查、主動提供事證及法令遵循程度,對其實施分級管理及不同程度的追蹤控管措施;對於遵守法令者,給予加速貨物通關,對於仍具違章漏稅風險者,則將加強審查。

官員表示,海關自109年9月起推動事後稽核廠商守法自評主動陳報制度,施行以來受廠商支持與認同,不僅可降低廠商因違章而受罰的風險,海關也可獲得其主動提供的實際交易價格,有利掌握市場行情,對於維持市場公平交易相當有助益,達成徵納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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