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陸在港被捕 陸委會:當事人利益最優先

國民黨立委傅(山昆)萁與花蓮縣長徐榛蔚今年2月率團赴香港,其中一名團員入境時被拘捕。陸委會表示,類似案件以當事人利益為最優先,除非對當事人有好處,才會對外公開案情。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6日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

梁文傑表示,處理類似案件有原則,不管事發地在中國大陸或是香港,都會以當事人利益為最優先;除非認為公開後對於當事人有好處,才會有公開呼籲動作,所以在2月19日得知這個案例時,沒有主動對外說明。

入境香港時被拘捕當事人為任職於花蓮新光兆豐農場陳姓女子,該案相關訊息率先由外交部長林佳龍於5日播出的媒體專訪中披露。

媒體提問梁文傑,林佳龍率先、主動公開講出這件事情,這是否對於當事人有好處。梁文傑回應,關於這個部分,只能夠說陸委會在處理類似案件時,「我們有我們的一貫處理方式」。

媒體追問,外交部是不是踩到由陸委會主掌的港澳業務?梁文傑表示,陸委會有自己的作業方式,不過也不會對社會刻意隱瞞類似訊息,該名當事人的狀況也可能經由其他隨團人員等管道被揭露出來。

梁文傑強調,陸委會有自己的作業方式,不過倘若社會開始報導、討論這件事情,陸委會也有對社會說明的義務,不會刻意去隱瞞、隱藏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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