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港人在台定居核准率近8成 高於主要援港國

針對部分輿論批評相關政策令港人在台定居困難重重,陸委會強調,民國108年迄今,港人在台定居核准率近8成,遠高於主要援港國家。以居留人數對照定居人數,實屬誤解。

陸委會6日晚間發布新聞稿,再次說明港人在台居留、定居政策。

陸委會指出,居留和定居為不同階段,且部分居留事由,如就學、工作、傳教弘法,僅能在台居留。以就學事由來說,在學學生即占了居留人數的最大宗,需要畢業後留台工作滿一定期間並符合一定條件,才有申請定居之資格。

陸委會強調,居留、定居在不同階段、不同事由、申請時間等規範均有差別,兩者人數不能直接比較。

陸委會指出,依內政部移民署統計從民國108年「反送中」起,至今年4月底,共有9815名港人獲准在台定居,核准率高達78%,對照加拿大約7000餘人獲核救生艇計畫、澳洲約1000餘人申獲永居特別通道,台灣的人數、核准率均遠高於主要援港國家。

陸委會說明,對於港人定居申請案件,主管機關根據佐證資料及實地訪視等事實查核及應處,並基於人道跟善意,針對部分有疑義或資料尚不齊備的定居申請案件決定「暫予保留」,並給予個案半年或1年補充說明或補正文件的機會,倘申請人已依主管機關提示補正相關文件,可即時提出申請,主管機關會優予處理、加速審查。

陸委會也提到,目前政府研擬在現行港澳人士來台居留制度中增加「長期居留」規定,主要是因應近年來中共對港澳的影響與掌控日深,對台滲透統戰力道加大,以及中國大陸人士移居港澳致其人口結構變化等,有必要強化台灣自身的防禦力量與全社會韌性。因此,在人流管理上,透過「長期居留」制度增加觀察期,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長治久安,同時與外國人及中國大陸配偶制度衡平,「相信對於真心來台、留台發展者,也會願意一起守護彼此的家園」。

陸委會強調,目前對於相關法令的修改工作,已經積極展開社會溝通,持續蒐集相關意見,進行部會間協調,希望可以儘速推動落實,同時,任何法令的修改,對於已申請者的信賴保護與權益維護,一定會有相應的配套措施,請目前已經在台居留的港澳民眾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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