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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多層次傳銷,要先向公平會報備,法令有規範!(7 個月前)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8)日第1671次委員會議通過,鳳麟國際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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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商品廣告誇大電池容量 公平會開罰!(3 年前)

公平會於今(17)日第1570次委員會議通過,秒賣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下稱秒賣公司)於好物快寵網站銷售Uah貓砂盆智能伴侶(除臭專用)商品,廣告宣稱為電池容量升級 4,000mAh的二代產品,涉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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