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員利剪恐嚇幼生重罰40萬 負責人知情不報也罰

台中市一家幼兒園有教保員持利剪恐嚇、體罰幼生,教育局調查共計6生受害,今天開罰該教保員管制4年不得在教保機構任職、重罰新台幣40萬元,負責人及同班教保員知情不報也開罰。

台中市大里區一家幼兒園日前遭爆園內教保員壓制特教生、拿剪刀恐嚇幼生及罰跑操場等情事。教育局獲報後,請外聘專家在1週內完成調查,今天召開不適任教保人員認定委員會祭出重罰。

教育局發布新聞稿指出,體罰及不當管教幼生的教保員遭管制4年不得在教保機構任職,開罰40萬元。該園未善盡管理責任,計6名幼生受害,勒令該園停招1年。格式化監視影像規避教育局檢查,情節重大,祭最重裁罰30萬元,為近年來裁罰最重。負責人知悉未通報加重裁罰15萬元。

此外,園長自述上美語課分科教學部分,裁罰6000元;另同班教保員及行政主任知悉不當對待案件,未於時限內通報社政及教育單位,依法各裁罰3萬元。

教育局說明委員調查結果,該名教保員體罰幼生跑操場、壓制特教生、拿剪刀恐嚇幼生等行為屬實,調查發現該園負責人兼園長接獲同班教保人員及家長反映疑似不當對待行為,皆未督導及妥善管理。

教育局表示,將通報國教署,透過全國教保資訊網公布不當管教的教保員名字以及園所名稱。為確保幼生受教環境安全,將持續督導各園應以溫暖、正向態度實施教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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