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河濱公園4區域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6/1起開罰

新北河濱公園4區域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6/1起開罰
《圖說》淡水老街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高灘處提供〉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表示,為維護新北河濱公園內民眾安全,淡水老街、八里老街、新月橋、熊猴森樂園已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宣導期至5月31日止,自6月1日起,如有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交條例〉取締開罰,請民眾注意規定,以免觸法遭罰。



新北河濱公園4區域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6/1起開罰
《圖說》新月橋(橋上及牽引道)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高灘處提供〉

高灘處指出,新北市轄河濱公園雖已公告適用道交條例,且禁止汽機車進入,然微型電動二輪車在該條例第69條規定中屬於自行車,非屬禁止進入車輛。但新北市政府考量淡水老街(淡水捷運站至中正路15巷沿河岸商店街段)、八里老街(八里渡船頭至觀海大道沿河岸段)、新月橋(橋上及牽引道)、新北大都會公園熊猴森樂園,為國際觀光區或為熱門景點,人潮眾多,縱使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交條例以時速25公里行駛,仍易造成行人、用路人及民眾之危險。



新北河濱公園4區域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6/1起開罰
《圖說》八里老街人潮眾多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高灘處提供〉

另外,也有業者及民眾私自拆除限速設備,致有超速情形,更增危險;已多次接獲民眾及民意代表反映,為維護民眾安全,確有禁止之必要。



新北河濱公園4區域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6/1起開罰
《圖說》新北大都會公園熊猴森樂園禁止進入。〈高灘處提供〉

高灘處呼籲,四區域已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並將於現場設置告示牌,自6月1日起,如有違反者,均得依道交條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罰新台幣300元至1,200元,請民眾務必注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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