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騎電動二輪車亂象頻傳 全教產籲交通部修法降風險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14歲以上青少年依法可騎「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無需經交通訓練,也無須有駕照,導致交通風險迅速升高。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9)日表示,屏東縣警局長戴台㨗指出,今年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共發生99件車禍,較去年同期56件增43件,然而屏東縣府卻僅想透過學校處理;全教產批評,難道又要把道路交通管理的責任推回學校?並呼籲交通部盡速修法,提升學生道交安全,降車禍風險。
全教產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2-1條規定,14歲以上青少年可騎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未滿14歲者則禁止騎乘;現行制度未要求考取駕照、受訓或登記車輛,導致缺乏安全駕駛教育,學生常見逆向、不戴安全帽、闖紅燈等違規行為,形同讓未成年學生暴露於高風險交通環境;大量電動車進入校園,也造成交通混亂與安全死角,校方難以有效管控。
全教產引用媒體報導指出,以屏東縣為例,今年1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車禍案件大幅增加,屏東縣警局長表示14歲能騎電動自行車是法律規定,實務上風險高,建議應滿18歲較為妥當。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呼籲,交通部應針對14歲以上未滿18歲青少年,制定考核相關機制,建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照制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求完成基礎交通安全課程,並通過筆試或簡易考核,取得專用駕照或安全證明。
林蕙蓉強調,這不僅是教育學生了解交通安全規則,更是培養學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具備安全意識的負責任態度。全教產最後呼籲交通部,應盡速修法,保障並提升學生道路交通安全,降低車禍肇事風險。
照片來源:示意圖/DALL·E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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