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大陸籍還要當兵? 內政部:原有台灣戶籍男子需服役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據媒體今(13)日報導指出,台北市有位民眾放棄台灣國籍多年,目前持有大陸籍,但仍收到要他回台服兵役的公文。對此,內政部稍早回應指出,役男服役義務,不因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而有差別,服役為應盡義務,不容有迴避空間。
內政部表示,針對媒體錯誤報導「台北市男子入大陸籍還要當台灣兵」一事,在台灣原有戶籍的陸籍男子,依法仍負有服役義務,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役男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內政部指出,兵役義務屬《憲法》所定基本國民義務,任何人不得藉由更改戶籍方式規避;役齡男子儘管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原本應負的義務不會免除,包含兵役的義務在內,役齡男子在學緩徵等原因消滅後,依法仍應接受徵兵機關之徵集及服役。
內政部也呼籲,役男切勿試圖以喪失台灣地區身分、出境等方式規避兵役。內政部強調,將協同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持續強化役籍資料比對與查處作業,確保兵役公平。
照片來源: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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