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遭判12年半褫奪公權6年 依法須停職

【記者汪麗娟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宜蘭地方法院31日判處合併執行12年6個月。

宜蘭地院3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林姿妙另涉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遭判3年6個月。

林姿妙另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處2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本案合併執行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林姿妙將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2024/12/31

涉貪案判決 林姿妙:司法已被政治綁架

【記者汪麗娟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宜蘭地院31日下午一審判決求處12年半徒刑,褫奪公權6年。她受訪時認為,台灣司法已被政治綁架,更多次強調自己沒有做壞事。

林姿妙下午前往宜蘭地方法院聆聽判決,結束後走出法院,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心情非常痛心,沒有做的事卻被安罪名,不看證據不看事實,僅憑一通不實電話就將她起訴,自認沒有做壞事,「台灣司法已被政治綁架」。

林姿妙說,大家都知道她平常實在做人,認真做事,沒有做壞事,她一定會上訴,直到還她清白為止,會與鄉親繼續努力。至於因一審判決將遭解職,林姿妙則說一切依照規定。

林姿妙也在臉書表示,廉政署與地檢署聯手射箭畫靶,不管證據,更完全漠視國家違法的不正訊問,這種偽造譯文及不正訊問已經是教科書等級。並質疑「法院看顏色替廉檢背書,羅織罪名給我」,是政治迫害。

林姿妙強調,「競選總部又不是我蓋的,我沒有拆除的義務,請問我要怎麼收取『不用拆除競選總部』的好處」。她質疑檢察官「拿一個對我而言根本不存在的利益,說我因為收取這個利益,就指控我貪污收賄,真是荒謬至極。」2024/12/31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政治新聞
人氣政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