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之死 監察院糾正衛福部與雙北市府

(記者簡玲穎台北報導)監察院說,男童「剴剴」在衛福部監督的兒盟收出養服務、新北市府脆弱家庭服務、台北市府居家托育服務3個體系下,仍受虐致死,衛福部與雙北市府未即時檢討且缺乏橫向聯繫,因此通過糾正,並將兒盟社工違失移請台北地院參酌。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待死亡,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虐童致死等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可上訴。

監察委員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今天針對「剴剴」案舉行記者會,並公布調查報告。

葉大華指出,剴剴因生母無力照顧而要出養,經新北市府開案進行脆弱家庭服務,並2度轉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進行收出養媒合服務,有關剴剴出養必要性、安置規劃、異常狀況察覺,都基於兒盟社工訪視評估。

葉大華表示,另查,衛福部依法是審核管理申請從事收出養媒合服務者的許可機關,每年需進行媒合機構業務檢查及每3年定期評鑑,卻在本案發生後,實際查核才發現兒盟服務程序及機制上出現7項缺失,凸顯兒盟從保母管理至社工訓練、督導機制都不妥善。

葉大華說,經諮詢專家學者指出,剴剴在出養前階段應屬寄養狀態,是家外替代性照顧措施,但限於現行法令並未獲得寄養安置監管及服務。衛福部在出養媒合服務監督顯有不周,怠於就脆弱家庭出養個案兒少委託出養措施檢討法規,造成社會安全網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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