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發聲/「剴剴案」不能這樣算了 13萬人附議虐殺幼童死刑
(菱傳媒/綜合報導)遭保母虐殺「剴剴」案,一審宣判後,13萬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附議凌虐故意殺害兒童者,應處死刑,且不得假釋等。原本對外宣稱對建議「不予採納」的法務部昨(17日)晚態度急轉彎表示,妥適研議修法,於修法前,從嚴追訴此類犯罪,且嚴審假釋。
民眾此次發聲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是由行政院國發會在2015年2月10日建置的網站,參考美國白宮We the People網站,目的是建立政府與民間互動溝通的單一討論平臺。虐殺幼童修法死刑的提議人「NC」是今年的2月20日發起連署,連署截止,一共有138995人參與連署。
發生在2023年12月24日平安夜的「剴剴」案是這場連署的導火線,劉姓保母姐妹涉嫌凌虐台北市社會局安置的幼童「剴剴」致死,因為劉姓保母是長期施虐,而且手段殘忍,案發之後社會民情激憤,檢察官每次開庭,都有民眾手持標語請判被告死刑,但是本月13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胞妹劉若琳18年徒刑,法官雖然在判決書上認為保母劉彩萱「以虐童為樂」,但仍然沒有判死刑,台北地檢和劉氏姐妹也都還沒有決定是否上訴。
今年2月,民眾「NC」就在行政院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連署,連署的提議名稱是為保障兒童身心安全,提議增加虐童者刑責。提議1.刑法271條,增設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死刑。提議2.刑法286條,對於未滿十六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發育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到本月16日連署截止,原本連署人數都在萬人以下,但台北地院判決後,連署人數爆增,到連署截止時間,已經超過13萬人連署。但是法務部在該連署下方的機關回應中卻直接表示,本案不予採納。
法務部用這麼直接的方式拒絕了13萬人的連署,讓連署人非常不滿,法務部只好再度以聲明方式解釋,法務部表示,該部向來主張對於虐童犯行應予嚴懲重罰,第二,對於各界相關建議,將廣納意見審慎研議修法。
法務部表示,近期民眾提議以凌虐方式故意殺害兒童或虐童滅證均應處以死刑;虐童應判處有期徒刑30年及不得假釋等建議。部分雖與現行法律規定未合,但法務部對建議修法內容均極為重視,尊重提議的修法方向,並將廣納各界意見,列為修法之參考。
因此,法務部表示,於修法前,對此類犯罪,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定從嚴追訴,對於重大暴力犯罪受刑人,必依其對社會治安的危害可能性、悛悔程度及其教化狀況,從嚴審核,認有不適於復歸社會者,不許假釋。
上一次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引起熱議的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年2月5日正式實施「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規定民眾自海外購買或送修的視聽娛樂及通訊設備,每件需支付750元審查費。此舉引發廣泛民怨,眾多消費者認為這筆費用毫無必要,純屬變相課稅,對日常生活構成不合理的經濟負擔。一天之內就有5千人上網連署,最後NCC決定暫緩收費,此次連署人數更多,一度造成網路當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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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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