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詐領助理費民代】高虹安成首位被判刑立委 女議長貪1300萬遭重判12年
目前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一審遭重判7年4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天(2日)裁定全案先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震驚社會。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同樣因涉詐領立委助理費,一審遭判7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對此,顏寬恒強調,會繼續通過法律救濟捍衛名譽,國民黨也發出聲明,支持顏寬恒上訴。
高虹安涉貪官司去年11月二審初次開庭,法官經過2個月審理後,認為此案的關鍵法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規定,與《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的制度設計、性質是否相同,目前仍有疑義。
此外,各級民意代表這些年來因為助理費、加班費等問題遭判刑的有200多筆,而立委涉及公費助理問題而遭判有罪的,高虹安是第一個。因此法官對於上述2法案,認為「上應如何合法操作,法官可否就依此審判」仍有疑義,裁定全案先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同樣以立委身份涉及公費助理問題的,還有國民黨立委顏寬恒,他以苑裡營造公司負責人林進福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108萬元,顏寬恒因此涉貪汙遭判7年10月、褫奪公權2年。事後顏寬恒強調,會繼續通過法律救濟捍衛名譽,國民黨也發出聲明,支持顏寬恒上訴。
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因詐領助理費,一審重判12年徒刑。(取自高雄市議員曾麗燕臉書)
國民黨籍的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也被控在擔任高雄市議員期間,虛報人頭助理、及實際助理低薪高報,詐領約1330萬元助理費,一審遭重判12年徒刑,現上訴二審中。而法官審閱一審判決書時,赫然發現曾麗燕姐妹等13人涉在應訊及作證時,陳述不實證詞,因此依職權向高雄地檢署告發涉偽證罪,目前全案由雄檢分案偵辦中。
同是國民黨的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則是先因詐領議員考察款3萬元被判刑,沒想到入獄期間、女兒鄭安秝選上議員,陳粹鑾又在獄中遙控服務處助理,詐領449萬元助理費,一、二審都遭重判10年5月,陳又提起上訴,但最高法院於2024年12月9日駁回上訴,判處陳粹鑾10年5月徒刑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
4連霸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同樣被控利用親友充當人頭助理,10年來詐領助理費431萬元,一審遭判刑10年6月,她提出上訴,卻在二審時翻供認罪,並承諾在年底繳回不法所得,是否能藉此獲得減刑?引發法界熱議。
值得一提的是,有法界人士指出,詐領助理費是否能構成貪污罪,關鍵在於最後的金錢流向,若是金錢用在公務或相關業務,即有可能逃過一劫。例如桃園市議員張肇良,過去曾遭控在議員任內將公費助理低薪高報、詐領1048萬元,但法院調查,發現他實際聘用6名助理,共花費1214萬元,認定他未中飽私囊,因此貪污部分判無罪,僅以偽造文書判2年10月,可易科罰金定讞。(責任編輯:殷偵維)
(延伸閱讀:高虹安涉貪案停止審判理由曝光 高院認《立法院組織法》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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