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擔心繳不出房貸!你可以和銀行這樣談

[房地王/胡兆陽報導]


自從新北市板橋區的江翠重劃區新建案打出「買新屋比買中古屋便宜」的讓利策略之後,最近想買房子的民眾也發現:不少中、南部的房地產市場也都出現「新成屋售價比隔壁中古屋還吸引人」的情形。房地產業者表示,這是建商將本求利、壓低新成屋價格換取成交,能多少拿回一些營運成本總比新房子放著變舊、還要繳銀行融資利息來得好很多。




▲不少重劃區的新成屋打出讓利價格,吸引很多首購族進場買房子。


然而,這樣的結果可能就苦到前幾年買進這個建案的民眾,必須接受這些年房價修正的現實。但如果是自己買來要「自住」的購屋者還是沒差別,因為台灣民眾的房屋自有率超過80%,但是身邊的親朋好友也沒有到處是「繳房貸,繳到日子過不下去」的人,所以買了房子就算房價下跌,之後的生活也不會有大家想得這麼慘。


除非是自己買了超過財務能力的房子,舉例來說,如果家庭成員每個月加起來的薪水只有8萬元,卻要買下一個月要繳「本金+利息」達到6萬元以上的房屋貸款,那就是自找麻煩。此時不僅房貸繳得很痛苦又遇到房價下跌,有的購屋者就會想拒繳房貸、認賠斷頭出場。




▲購屋最重要的第一步是衡量自己的財務能力,別一時衝動買了太貴又付不起的房子。



不過銀行業者建議民眾,如果是直接拒繳房貸、讓房子變成法拍屋,不但民眾的資產損失慘重,也會讓自己在銀行界的信用狀況留下不良紀錄,以後不僅很難再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買房子、車子,連小額信用貸款、信用卡也不容易再申請得到。


因此萬一民眾買了房子,真的一時財務周轉不靈繳不出房屋貸款,要記得事前先向銀行協商,主動爭取延緩、分期繳納等以下各種解決方法,會比坐以待斃、斷頭出場、房子變成法拍屋還要好很多:



一、申請寬限期


這種方式是最多民眾採用的作法。別以為房貸只繳利息不繳本金的「寬限期」只有一開始申請房屋貸款時可以用,如果繳了多年的房貸因為個人財務狀況一時出了問題而繳不出來,就可以和銀行協商暫時採用房貸「寬限期」,限期可訂為1~2年,等到購屋者財務問題解決了或找到新工作了,就恢復原來的繳款方式。




▲現在的銀行業已經比以前友善多了,民眾繳不出房貸時,記得要主動找銀行協商。



二、拉長房貸年限


另一種也類似延緩繳納房貸的方法則是把「20年期」房貸變更為「30年期」,每個月的房貸繳款金額大約可以減少20~25%(依房貸利率的高低而有所不同)。不過,各家銀行對於30年房貸或40年房貸的方案都有其申請人年齡、屋齡等申請限制,能不能過關就不一定了。



三、月繳改成季繳


每個月繳一次房屋貸款的壓力不小,如果能夠和銀行協商變成暫時以3個月繳一次(季繳)房貸,可以延緩不少房貸壓力,等到財務問題解決就恢復正常。雖然延緩繳納的房貸金額也要計算利息,但是這種作法對於暫時失業或經商失敗的購屋者而言,是相當有幫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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