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農會總幹事涉賄幫郭台銘連署 雲檢偵結起訴

雲林地檢署偵辦麥寮鄉農會要求職員繳交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連署書案,日前偵結,將農會總幹事許浚杰和2名鄭姓女主任提起公訴,全案移審法院,法院認為,許浚杰有串供之虞,裁定續押。

雲林地方法院表示,許浚杰對其他證人,共犯有實質影響力,尤其在偵查中看得出來其他共犯和證人說詞避重就輕,在尚未經過審理中交互詰問下,仍有串供疑慮,所以移審後仍決定羈押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許浚杰(62歲)為求衝高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郭台銘、賴佩霞的連署數量,竟與會務部鄭姓女主任(50歲)、供銷部鄭姓女主任(63歲)共同基於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

檢方表示,許浚杰今年9月時,向農會負責開支的會務部50歲鄭姓女主任等人佯稱「付贊助台塑公司中元普渡款(衛生紙)」名義,用麥寮鄉農會資金向雲林縣農會購入價值新台幣42萬元的「ㄚ農說」衛生紙。

許浚杰在麥寮鄉農會主管會議時,指示每名職員須交付8份連署書,並由主管負責收齊,且為求職員如數交付連署書,下達每1張連署書可換取1箱衛生紙。

2名鄭姓女主任按照每名職員繳回的連署數量,發送衛生紙,導致麥寮鄉農會及全體會員受有損害。而麥寮鄉農會職員林姓女子等3人為繳回連署書及領取衛生紙,遂冒用他人名義簽署連署書。

檢方日前偵查終結,許浚杰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背信罪;2名鄭姓女主任亦涉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另林姓女子等3冒用他人名義簽署連署書,涉犯偽造私文書罪,均予以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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