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新北三重強押婦人討債案 3嫌依私行拘禁罪判刑

新北市黃姓男子的妻子3月間於三重區遭當街擄走,黃男接獲嫌犯要求支付400萬美元訊息後報警,當晚救出妻子。新北地院今天依私行拘禁罪,判涉案陳男等3嫌6月至2年不等徒刑。

新北地院新聞資料指出,陳姓男子受身分不詳的「王董」委託,3月間找楊姓男子與林姓男子共同謀劃拘禁黃男妻子,以迫使黃男處理與「王董」的債務,並由「王董」提供黃妻住處、長相等資料。

陳男等人3月19日先到黃妻住處附近勘查,確認黃妻遛狗路線;陳男與楊男隔天上午11時18分許驅車前往,在新北市三重區看到遛狗的黃妻後強拉上車,以口罩遮住她的眼部,並取出手機SIM卡,避免被警方定位。

陳男、楊男將黃妻押到苗栗縣通霄陳男住處,與趕來會合的林男輪流監管,並由「王董」聯繫黃男要求給付400萬美元或等值泰達幣。警方接獲黃男報案後,當天晚間5時45分許救出被害人。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3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楊男1年10月、林男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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