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高材生國考3度落榜「縱火燒死父」遭判10年 獄中忽提再審:聽說我爸沒死

[周刊王CTWANT] 2019年,台南永康區發生透天厝火警,劉姓屋主因為逃生不及葬身火窟,劉妻及兒子也受傷送醫。警方調查發現,竟是劉男的高材生女兒劉瑀涵因與母親口角,憤而買汽油回住處縱火。事後劉女被依殺害尊親屬罪遭判刑10年、2年監護處分,全案定讞。不過劉瑀涵入監服刑期間聽到傳言,竟認為父親沒死,因此提出再審。台南高分院法官以屍體相驗結果證明劉父已死亡,駁回其再審聲請,可抗告。
據了解,劉瑀涵是醫學系畢業的高材生,但參加醫師國考3度落榜,後來就與家人關係變得疏離。2019年5月14日,劉女與母親因為細故發生口角,15日凌晨開車到永康區某加油站買了500元汽油返家,潑灑在客廳的床墊上點火,隨後駕車逃離現場。起火後,劉父因逃避不及葬身火海,劉母與劉女弟弟則受傷送醫。
警消調查現場後發現是人為縱火,最後循線逮捕劉瑀涵。劉女面對檢警偵訊時全都否認涉案,但對於關鍵問題,不是避重就輕就是絕口不提,事後被檢方依殺人、縱火等罪嫌起訴。同年12月,台南地院依《對直系血親尊親殺人罪》判劉瑀涵12年有期徒刑、2年監護處分;全案上訴二審,劉母、弟弟以她「生病」為由求情,最終改判10年、2年監護處分,202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然而劉瑀涵入獄服刑後,卻向法院聲請再審,理由是她曾聽到外籍與原住民受刑人討論此案,提及「父親並未死亡」、「可能住在她以前在台東的學生租屋處」,不過自己無法確定,因此提出再審聲請協助調查。
台南高分院審理時指出,劉瑀涵父親在火警中因吸入過多濃煙倒地,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併高溫灼傷,引發燒燙傷併吸入性嗆傷死亡,包括現場照片、相驗筆錄以及相驗屍體證明書等卷宗紀錄,堪認確已死亡。
台南高分院認為,劉女在監獄執行時,聽聞父親並未死亡一事,並非在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新事實未及調查斟酌。且並未提出相關證據以實其說,難認本案有發現「新證據」,因此駁回劉瑀涵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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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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