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應徵櫃姐遭八卦!同事譏「大陸來的收屍團」還做1事 下場慘了

陸配應徵櫃姐遭八卦!同事譏「大陸來的收屍團」還做1事 下場慘了
法院認為蕭女所為已違反個資法,判處2年徒刑,緩刑2年。(示意圖/翻攝Pexels)

[周刊王CTWANT] 台中一名蕭姓櫃姐曾負責面試一名陸配,某天跟鄰櫃櫃姐聊天時,竟將對方的婚姻拿來當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稱她是大陸嫁過來的,嫁給外省人,外省人過世後拿了財產又另外改嫁,是「收屍團」等語,甚至將陸配的身分證影本拿給同事觀看。法院認為,蕭女所為已違反個資法,判處2年徒刑,緩刑2年。

判決指出,蕭女是某百貨公司的櫃姐,曾於民國108年10月間負責面試告訴人,後於110或111年間某日與鄰櫃張姓櫃姐聊天時,稱該陸配是大陸嫁過來的,嫁給外省人,外省人過世後拿了財產又另外改嫁,是「收屍團」等語,甚至把告訴人的身分證影本秀給張女看。陸配離職後得知此事,氣得提告。

蕭女坦承,自己有拿告訴人之身分證影本給別人看,辯稱她當時跟張女聊到告訴人的省籍,就順手拿陸配的身分證影本起來看,沒有說她是大陸嫁過來,都嫁給外省人,先生過世後就拿了財產云云。張女證稱,蕭女確實有拿告訴人的個資給自己看,也有說她嫁給外省人,外省人過世後拿了財產又另外改嫁等語。

檢方認為,蕭女與張女當時屬於私下聊天,難認被告有散布於眾之意圖,誹謗部分予以不起訴,但其將告訴人身分證影本拿給別人看,已違反個資法,依法提起公訴。台中地院審酌,被告侵害告訴人隱私,所為非是,殊值非難,惟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判處2年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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