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涉猥褻案判8個月 他趕往北院繳200萬換緩刑

最新消息,本名王宥勝的藝人宥勝,日前被3名女子指控涉嫌性騷,但她們後來均表示不願提告,全案在屬告訴乃論的性騷擾部分檢方不起訴,但他在2016年間,對3女中的其中1女做出舔耳跟揉胸,仍被檢察官認為涉犯公訴罪中的「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一審跟二審均判刑8月,而全案審理期間宥勝除了在二審期間公開對外道歉,開庭時也當庭認罪跟道歉,高等法院的判決近日也出爐,判他8個月徒刑,不過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支付公庫2百萬元換取緩刑5年,據了解宥勝已在今(27日)稍早趕往北院把錢繳清,若有更進一步的消息,《中天新聞網》會為您持續掌握。


宥勝涉猥褻案判8個月 他趕往北院繳200萬換緩刑

宥勝。(圖/資料畫面,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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