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攤商遭前員工指控使用過期鮮奶 桃市衛生局回應了

台灣燈會剛閉幕,卻傳出現場攤販有商家使用過期鮮奶。一名自稱是某攤販前員工在社群媒體threads上爆料指出,燈會期間所賣黑糖粉圓用的鮮奶全都是過期的,他還提到,旁邊賣豬血糕的,也多是過年沒賣完的,上面都是白色霉點跟菌絲,底下許多人紛紛留言表示,難怪喝了回去都拉肚子。對此,桃園市衛生局表示,燈會試營運期間,每日均派四名輔導人員至三大展區共308家攤商進行食品安全衛生指導,在業者陸續開攤整備期間,於A18區一家專賣黑糖鮮奶攤商,發現兩瓶過期的光泉瓶裝牛奶、和一瓶沒有效期的牛奶,立即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銷毀。



燈會攤商遭前員工指控使用過期鮮奶 桃市衛生局回應了
一名自稱是某攤販前員工在社群媒體threads上爆料指出,燈會期間所賣黑糖粉圓用的鮮奶全都是過期的。圖:翻攝自threads

據爆料者表示,燈會期間發現鮮奶過期了,他問老闆「這樣可以嗎?」,老闆竟回他「不然要全部丟掉嗎?」,還跟他強調冰在冰箱一個月都沒有壞掉過。原PO還提到,隔壁攤賣的豬血糕,用的都是過年沒賣完的,上面佈滿白色霉點和菌絲,老闆用水沖洗後,再放到蒸爐蒸過,因為會沾醬和花生粉,所以客人不容易發現。PO文引起熱議,許多人紛紛在底下留言表示「也太誇張、太噁心了吧!」、「乾….我有吃豬血糕,還覺得好吃」、「燈會的食物我都不太敢吃,貴就算了,衛生條件都很差」、「原來我看到芋頭餅掉在地上,拿回去重炸只是小意思」,也有民眾表示在燈會現場都有看到稽查員走來走去,為什麼還會發生如此離譜的事情。



燈會攤商遭前員工指控使用過期鮮奶 桃市衛生局回應了
衛生局表示,燈會期間,每日均派四名稽查人員巡查食品展區。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燈會期間,每日均派四名稽查人員巡查食品展區,累計共查核313攤次,並未發現攤商使用過期牛奶製作飲品,和過期發霉的豬血糕,且並未接到民眾投訴,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如查獲使用過期牛奶原料或販售過期食品,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燈會攤商遭前員工指控使用過期鮮奶 桃市衛生局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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