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遭罵「性侵犯」提告14名網友 檢方1理由通通不起訴

炎亞綸遭罵「性侵犯」提告14名網友 檢方1理由通通不起訴
藝人炎亞綸去年爆出MeToo風波,遭網紅「耀樂」控訴性侵、偷拍私密片等 。(圖/翻攝自炎亞綸臉書)

[周刊王CTWANT] 藝人炎亞綸去年爆出MeToo風波,遭網紅「耀樂」控訴性侵、偷拍私密片等,雖然最終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形象仍跌入谷底。而事件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為什麼偷拍?」等,炎亞綸為此蒐集14名網友發言後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14網友全部處分不起訴。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第一次遭性侵,是2018年在大陸橫店,遭炎掀開棉被性侵他,「那時候我整個很惶恐受驚,我驚醒!」16歲與炎交往時,炎曾趁他不注意,拿手機偷拍錄影雙方性愛影片,之後影片被外流,讓他深受傷害。

耀樂曾為此召開記者會指控,炎亞綸則突襲現場向耀樂道歉,還邊走邊落淚強調沒有沒偷拍、也沒有做任何強迫對方意願的事,雙方是合意,若後續有法律問題也願意承擔。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炎亞綸2017年間認識當時未滿18歲的被害人進而交往,明知少年未成年,仍於住處持手機拍攝與少年的私密片。過程中被害人可輕易發現炎亞綸持手機拍攝,且事後發現私密片外流,曾傳訊息質問炎亞綸,但過程中隻字未提私密片是在不知情下所拍攝。

炎亞綸最後在2024年7月間,因3罪判處徒刑7個月、4個月,考量炎亞綸已與少年和解,給予緩刑3年機會。而事件曝光後,有網友在社群表示,「看完判決書為什麼要偷拍?」、「性侵犯」等語,這也讓炎亞綸認為網友的評論已經損害他的名譽,為此蒐集14名網友發言後提告妨害名譽。

不過檢方調查後認定,此案涉及的犯罪行為曾被媒體廣泛報導,且少年最初指控內容確實包括偷拍等罪名,因此網友的發言基於已公開資訊,並未超越合理評論範圍,屬於可受公評之事,最終決定不起訴所有被告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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