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稅改革 消費稅擬部分劃給地方

中國財政部副部長王東偉7月31日表示,在現行規模較大的幾個稅種中,消費稅全部歸屬中央,下一步考慮推動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以拓展地方財源。

中國經濟在疫情後復甦疲軟,加上房地產市場低迷,使得依賴賣地收入的地方政府財政緊張。中共20屆三中全會提及,中國將統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

中國財政部副部長王東偉昨天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推動高質量發展」記者會說明三中全會所提出的財稅改革。

王東偉表示,隨著中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現行地方稅制度體系不夠完善,結構不盡合理,稅權配置不夠健全等問題日益突出,財政部將研究擴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權,以及規範非稅收入管理。

王東偉解釋,現行消費稅全歸中央,主要在生產和進口環節徵收。財政部考慮下一步將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統籌考慮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稅收徵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驟穩妥實施,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

中國目前的消費稅涉及菸、酒、小汽車、成品油等15個稅目徵收,去年總稅額超過人民幣1.61兆元(約新台幣7兆元),占整體稅收8.9%,規模僅次於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而消費稅是中國四大稅種(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中唯一未實行央地共享的稅種,收入全歸中央所有。

根據中國媒體指出,中國財政部所言的「下劃」,是將部分比例或部分稅目的消費稅收入劃給地方政府;「後移」則是由過去生產方代繳後移至批發商或零售商向所在地稅務機關代繳,即將課稅環節從生產端後移至消費端。

這代表,消費稅「下劃」和「後移」之後,部分收入將下劃消費地的地方政府,部分稅種的納稅地也將從生產地轉至消費地。

據銀河證券測算,假設消費稅改革中全部稅種徵收環節後移,並按50%比率下劃地方,將分別增加東、中、西、東北地區省份稅收收入3308億元、1560億元、1593億元、500億元。

1994年中國實行分稅制改革後,中央財政權大,地方財政日益弱小,但是地方需要承擔的事項多,稅收分成與責任不匹配。儘管中央「多拿走的錢」會用於轉移支付,但分配權仍在中央手上。

房地產行業下滑,讓地方政府的「活錢」越來越少,財力顯著下降,也讓地方債風險加大。種種令外界關注中國財稅進一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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