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延役?經濟部曝條件、各國國情考量

核電延役?經濟部曝條件、各國國情考量
台灣是否應調整核電政策或核電廠繼續延役,一直有不同的觀點與討論。(示意圖/freepik)

[NOWnews今日新聞] 經濟部今(29)日在立法院的專題報告中,說明我國核電廠現況以及延役條件,強調各國核電選擇依自身國情環境而有不同考量,國際間將加強先進核能技術的交流與發展。

經濟部次長林全能今日出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展望全球核能發電趨勢,我國核電廠延役推動現況暨發展新型核能成為永續能源之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依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統計資料,包括我國核三廠2部機組,全球目前共416部核能機組運轉中,其中以美國94部最多,法國、中國各56部次之, 東亞的部分,韓國26部、日本12部;截至2022年,全球核能機組共提供近2萬5千億度電力。全球目前有15個國家,共59部核能機組建造中,其中以中國25部最多,印度7部次之,韓國則有2 部。

世界目前已有210部核能機組停止運轉,進入除役狀態,包含美國41部、德國33部,東亞部分,日本24部、韓國2部,以及我國核一、二廠4部機組。

林全能報告時提到,國際上對於核電的使用,會依國情環境而有不同考量,部分國家考量核能在發電過程中不排碳,在國際減碳淨零趨勢下選擇核電作為減碳的工具之一,如英國、法國;不過,也有國家像是美國、韓國為了支持核工產業而選擇發展核電,也有因考量核能安全及核廢料處理問題而選擇非核的德國、奧地利,強調「國際間沒有標準答案」。

經濟部揭我國核電廠現況,核一廠已進入實質除役狀態,且已拆除核安關鍵設備,包含氣渦輪發電機、連外鐵塔、輸電線路等發電必需設備,發電重要設備也已近10年未維護;核二廠兩部機實質無法繼續運轉,燃料池已放滿用過的燃料棒,乾貯設施尚未興建,以致現有反應爐內的用過核燃料棒無法移出更換新燃料;核三廠2部機運轉執照將分別於今年7月27日,以及2025年5月17日屆期,依法已超過延役的申請期限。

上述無論是核一廠,還是核二廠,都因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運轉執照屆期後已不得運轉,故相關延役問題也面臨同樣的法規規範。經濟部表示,台電針對核安部分須進行核電廠安全總體檢、設備汰換更新、福島安全強化及耐震補強評估。另外,核二廠用過燃料池已滿,需要地方政府支持興建乾貯設施,才能將反應爐用過燃料移出、妥善存放處理,如今因社會對延役仍有不同意見,需有社會共識,民眾能夠信任與支持核電,始能順利推動延役。

林全能指出,目前歐美國家雖已有新型核能機組相關設計,但都尚無建造及運轉實績,故設計安全性,以及核廢料是否能減量, 仍有待實績佐證,國際業加強先進核能技術交流發展,經濟部將持續密切掌握國際發展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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