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人涉嫌侮辱國歌 足球場上被捕

香港3名市民涉嫌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昨天在足球場上被警方帶走並拘捕。

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昨晚在香港大球場舉行,由香港對伊朗,在比賽前,球場上按照慣例播放中國國歌。

警方表示,在球場播放國歌時,3名被捕者全程背向球場或沒有站立,涉嫌違反國歌條例,其後被帶離球場並被拘捕。

目前案件由重案組調查,3人全部獲准保釋候查,將於下月初向警方報到。

2014年香港爆發「占中」運動之後,本地開始掀起一股「反中」情緒,期間每逢有國際足球比賽時,球場上都會有大批球迷向中國國歌喝倒采。

2020年6月,國歌條例生效,它訂定的罪行主要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大致而言,有侮辱「國歌」行為者,可罰款港幣5萬元或監禁3年。

香港主權轉移後,部分中國全國性法律被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公布實施或立法實施,當中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法」和「國歌法」,其中「國旗法」早已立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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