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罰「傷害民族感情」行為惹議 條文刪去表述

中國官方去年擬將「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行為列入開罰範圍,引發譁然。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5日釋出訊息,指將不再使用「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主觀色彩較強的表述。

人民日報報導,中國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5日召開,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彙報關於「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的修改內容。

沈春耀表示,修訂草案第34條中關於「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表述,主觀色彩較強,各有各的理解,其含義在立法上不易界定、執法中不易把握,擔心會損害公眾的正當權益和正常生活。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和執法需要,此次審議的修訂草案不再使用此表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上週曾表示,一些意見認為草案中「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表述不易界定。經廣泛徵求意見並綜合考慮,當時表示會於即將召開的人大常委會作出「更針對性、更具體的修改完善」。

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去年8月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將處罰「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行為,但未就該行為提出具體定義,當時在中國網路社群掀起質疑聲浪。多名意見領袖、中國學者公開撰文,認為處罰標準模糊、過度干預個人,恐將惡化公共領域輿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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