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陣營:拜登募款不可移交 批賀錦麗明目張膽搶錢

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的競選團隊今天向聯邦選舉委員會(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投訴,主張總統拜登角逐連任期間募得的款項,不得移交給副總統賀錦麗作為競選之用。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川普(Donald Trump)競選團隊法律總顧問瓦林登(David Warrington)投訴,主張移交這筆資金無異於「一位總統候選人昭然若揭地將9150萬美元超額捐款移交給另一位候選人」。

根據CNN取得的文件副本,投訴函稱:「賀錦麗(Kamala Harris)正在尋求從拜登(Joe Biden)選戰的餘款中豪奪9150萬美元,此一明目張膽搶錢行徑將會構成自從1971年『聯邦選舉競選法』(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修訂以來,最大單筆超額捐款構成的最嚴重違規行為」。

這樁投訴的對象包括拜登、賀錦麗、(現已成為賀錦麗競選團隊的)拜登競選團隊和競選財務主管史賓塞(Keana Spencer),指控他們「公然違反『聯邦選舉競選法』,提供和接收近1億美元超額捐款,並且向聯邦選舉委員會提交虛偽表格,意圖將一名候選人的主要競選委員會挪給另一名候選人使用」。

賀錦麗陣營發言人盧瓦克(Charles Kretchmer Lutvak)今天在聲明中回應這起投訴時說:「共和黨人可能嫉妒民主黨人獲得激發,要擊敗川普和他的『讓美國再次偉大』(MAGA)盟友。但毫無根據的法律主張,就跟他們多年來試圖阻撓公民行使投票權和偷走大選的做法一樣,只會讓他們自己分心,而我們會繼續招募志工、和選民溝通並贏得這次選舉。」

盧瓦克這紙聲明也提到賀錦麗團隊目前募款情況說:「(起跑後)最初的36小時募得1億美元,招募到5萬8000名志工。」

不過,考量到聯邦選舉委員會解決執法問題步伐緩慢,委員會於選舉日之前採取行動的可能性不高。

針對川普陣營的控訴,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選舉法專家哈森(Rick Hasen)告訴CNN:「我認為大部分競選財務律師不會認為這是對聯邦選舉競選法的最佳銓釋。」他同時表示,儘管如此,本案在聯邦選舉委員會裡吵上好幾年,也並非不可能。

聯邦選舉委員會發言人以不討論執法問題為由而拒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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