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前副主席李鉞鋒搞新型腐敗 被開除公職移送起訴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今天公告,中國「民主黨派」之一的「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前副主席李鉞鋒此前被立案調查,經查他「大搞新型腐敗」,給予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11日公告,經中共中央批准,國家監委對14屆全國人大前常委、台盟中央前常務副主席李鉞鋒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發現,李鉞鋒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

公告又指,李鉞鋒長期投機鉆營,大搞「新型腐敗」、「隱性腐敗」,以「放貸收息」等隱蔽方式大肆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公告表示,李鉞鋒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中國國家監委給予開除公職處分,沒收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3月公告,李鉞鋒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查。

根據公開資料,李鉞鋒籍貫台灣中壢,1958年7月生於重慶市渝中區,1976年6月參加工作,其後陸續取得重慶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EMBA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並擁有中國「二級高級律師」資格。

李鉞鋒2001年11月加入台盟,2017年12月任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享有中國「正部級」待遇。

李鉞鋒長期在重慶工作,曾任重慶市政協副主席、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擁有「國家二級大檢察官」資格。

李鉞鋒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今年3月12日以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身分,在北京出席台盟11屆六次中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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