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車廠兩難:歐盟罰款與中國碳權交易間的選擇

德國車廠與中國電動車製造商合作,透過組隊合計碳排量的方式降低碳排數據,避免碳排超額遭歐盟罰款。德媒評論指出,德國車廠正面臨「付高額歐盟氣候罰金,還是向中國競爭對手購買碳權」兩難。

歐盟規定,今年起各車廠在歐洲販售的新車平均碳排放量須比2021年減少15%,未達標者將面臨每公克二氧化碳95歐元(約3200台幣)的罰款,對一家車企來說,罰款總額可能高達數十億歐元。

目前多數歐洲傳統車廠仍以燃油車為主,歐盟因此允許透過「開放池」(Open Pools)機制,讓傳統汽車製造商能與電動車製造商組隊,合併計算碳排放量,以符合歐盟標準。

根據歐盟最新公布的組隊協議(pooling agreement)清單,德國賓士(Mercedes)即透過與中國吉利汽車(Geely)集團旗下品牌Volvo、Polestar及賓士子品牌Smart組隊,確保今年碳排放量合規。

然而,這樣的作法意味賓士必須向吉利支付高額費用來購買碳權(carbon credit)。南德日報指出,這種碳權交易讓中美電動車廠成為最大受益者。以Volvo為例,去年前三季透過賣碳權獲得的收入佔總營收 0.3%。

當前德國製造業正面臨結構性轉型的陣痛,多家汽車製造商及其供應鏈宣布減薪及裁員,福斯(Volkswagen)更計畫關閉德國境內三座工廠,引發大規模罷工。

南德日報(Suddeutsche Zeitung)引述業內人士的說法指出,德國車廠正陷入兩難,必須在支付高額歐盟氣候罰金與向中國競爭對手購買碳權之間做出選擇。

此外,該報評論,歐盟去年宣布對中國電動車加徵最高35.3%關稅,以保護歐洲本土汽車產業不受中國不公平競爭影響;然而,德國及許多歐洲車廠卻同時向中國競爭對手購買大量碳權,間接助長中國車廠競爭力,突顯歐盟產業政策的矛盾。

對此,德國總理蕭茲(Olaf Scholz)及綠黨籍經濟與氣候保護部部長哈柏克(Robert Habeck)都希望歐盟能調整碳排放罰款機制,以減輕歐洲汽車製造商的財務壓力。

蕭茲強調,若氣候罰金會削弱企業的資金流動性和投資能力,代表它不合理;哈柏克則主張,應考慮暫緩或分期繳納罰款,以避免對已經面臨轉型挑戰的車廠造成額外負擔。

上週,蕭茲特別致函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Ursula von der Leyen),提出一系列平衡經濟發展與氣候保護的改革建言。據南德日報消息,范德賴恩計劃於1月底與業界舉行「戰略對話」,討論碳排放罰款、2035年燃油車禁令與歐洲本土電動車補助等相關議題。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國際新聞
人氣國際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