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戶籍國籍欄可記載「台灣」 5月起實施

日本法務省(相當於法務部)5月起承認可在戶籍的國籍欄標示地區名,台灣人實質可在戶籍的國籍欄登記「台灣」二字。日本政府原則上只承認國名,台灣人的戶籍欄被登記為「中國」,但現在顧及台灣人的認同(identity),可將中國改記載台灣。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依日本現行制度,外國人即使與日本人結婚,不能就此登記日本的戶籍,只承認日本人的戶籍,在日本人的婚姻資訊欄會記載外籍配偶的名字、國籍。

外國人歸化日本(取得日本籍)或成為日本人養子時,可登記戶籍,本人的戶籍上記載著出身的國籍。

日本法務省將在戶籍上外國人的「國籍」欄修改為「國籍?地域」,為了5月起在戶籍追加姓名的日文假名唸法,將配合系統做大幅修改。

報導說,有關戶籍上的標示,是根據日本1972年與台灣(中華民國)斷交前法務省所提出的1964年的通知,將中華民國國籍的標示改為「中國」。

法務省表示,當時未與日本有正式邦交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在戶籍上該如何標示國籍是一大課題。當時日本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所以戶籍不能記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眼,但法務省認為登記為「中華民國」也不恰當。有人猜,法務省於是將台灣和中國都登記為「中國」。

法務省令修改後,已被記載為「中國」,但想修改為記載「台灣」的人可做變更。

報導指出,台灣內政部公布有關婚姻的統計顯示,每年約800至1000名台灣人與日本人結婚。

目前日本的戶籍上將台灣人、中國人的戶籍都登記為「中國」,有些台灣人為了保持認同,要求日本政府批准在國籍欄上寫「台灣」。有看法指出,這和國際社會普遍認為台灣是「地區」的現況不符。

日本對旅居日本有一段時間的外國人,發給住民票、在留卡(居留卡),已承認出身地欄可記載地區名,戶籍的登記也與這些官方文件統一。

日本發住民票給外國人,2012年開始將國籍欄設計成「國籍?地區」欄,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相當於出入境管理局)所管轄的在留卡也在同年新制上路時承認登記地區名。在此之前的「外國人登錄證」上標示「中國」二字。

日本法務省曾承認特例,那就是「巴勒斯坦」的戶籍標示也是以法務省令正式承認。對於北韓(北朝鮮),法務省令並未言及,將持續標示「朝鮮」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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