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綠議員指SRF電廠爭議打假球 市府:皆依規定

SRF電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爭議,桃園市議會民進黨團今天指市府打假球、真放水,作為主管機關卻推諉卸責;市府回應,是依規定廢止入園許可,自屬有據,並已在廢止函中敘明。

桃園市政府3月宣布廢止3家SRF(固體再生燃料)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業者提出訴願,經濟部6日撤銷市府處分。桃園市議會民進黨團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桃園市政府打假球、真放水,作為主管機關卻推諉卸責,罔顧地方民意。

黨團總召林志強表示,經濟部已3度回覆桃市府SRF推薦函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廠商能否進駐桃科完全是市府權責,但市府卻推諉卸責,將經濟部推薦函作為唯一的依據,明顯不負責任。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魏筠表示,市府等於是做了一個假的廢止處分,等著經濟部撤銷,如果市府真的願意扛起責任,就應該依據行政程序法重大影響公益為由,重新做一個處分。

對此,桃園市政府新聞處回應指出,當初發推薦函的是經濟部,專案核准入園又發給超量排放權的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第三家入園許可甚至是鄭文燦卸任前夕發出,如果當時的民進黨籍立委黃世杰和民進黨團善盡監督責任,就不會有現今爭議。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民國109年12月16日,當時經濟部長王美花召開的會議中載明由經濟部函請桃園市政府協助相關進駐事宜;同年12月23日經濟部會議也提到由經濟部向桃園市政府推薦,廠商再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入園。

羅楚東表示,若無經濟部先向桃市府推薦,市府不會允准入園許可,後續經濟部來函市府表達收回對訴願人推薦,因此訴願人入園申辦未符合經濟部專案入園會議明定的入園程序,市府因此依規定廢止訴願人入園許可,自屬有據,並已在廢止函中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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