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市場拆除3年 攤商抗議無法回原處擺攤

高雄市三民區中都民有市場3年前遭公告「危樓」,攤商暫時移至附近擺攤,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天陪同數十名攤商抗議市府拆完不理,要求市府履行拆除前的安置承諾。

高雄市經發局透過訊息回應,為兼顧攤商因拆除的救濟需求,且被迫遷離退場不可歸責於攤商,經發局提供相關補貼救濟協助攤商搬遷及安置,並依攤商意願,優先以三民區中都街、中和街周邊騎樓作為選擇。

中都市場110年因中都戲院遭評定為危樓後,一併遭拆除;市府將中都市場攤商安置至周邊騎樓、公有市場空攤營業,陳麗娜今天陪同攤商回到中都市場原址抗議市府拆後不理,攤商無法回到原址擺攤。

陳麗娜表示,中都市場在3年前市府未經標準檢測即認定危樓,更在人民訴願程序未完成前便介入拆除,事後安置承諾跳票,也未積極協調攤商與地主之間營業糾紛。市府應履行拆除前的安置承諾,並讓攤商回到原地繼續擺攤營業。

陳麗娜說,市場拆除過後,市府只給攤商3個月,共4萬5000元補助,經發局、法制局協助向地主爭取原地安置的承諾完全跳票。地主在市場拆除後就用圍籬將空地圍起來、不准擺攤;市府3年來只會叫攤商去和地主打官司。

陳麗娜強調,攤商與地主的爭端來自於建物拆除後,地主認為攤商的權利已不在,認定攤商不能回到原地擺攤,市府應確認攤商的權利協助解決爭端,而不是雙手一攤拆完就不管。

一名蔡姓攤商接受媒體聯訪時說,中都市場拆除後,到外面擺攤還要租攤位,當時市府半哄半騙把戲院、市場都拆掉,攤商就全都被趕出來。一名張姓攤商說,市府當時要拆除講得很好聽,但拆完就不顧攤商權益,「我們要求不多,只是希望能原地重建,中都需要一個市場。」

經發局表示,中都戲院在110年10月經工務局邀集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會勘,確定建物結構有危害公共安全需立即拆除急迫性,並經公告為危樓須限期拆除,因所有權人逾期未自行拆除,為確保公共安全已由工務局依建築法辦理強制拆除作業,攤商並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法院持續審理中。

依工務局建管處資料,「中都戲院」在民國110年時被評定為危樓,此處是55年落成的建築物,為1樓傳統市場(即中都市場)與2樓戲院共構建築物。1樓中都市場當時仍營業使用,2樓戲院自75年停止營業,期間陸續發生屋頂天花板及部分外牆坍塌情形,且建築物柱子爆裂,鋼筋鏽蝕嚴重,相當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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