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配套子法修正 放寬容積認定約27萬戶受惠

配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內政部今天修正通過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放寬原建築容積獎勵適用範圍,已掛號申請建照者皆可適用,估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老屋、約27萬戶受惠。

為加速921大地震前的建物更新,立法院會10月三讀修正通過都更條例第65條,放寬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容積認定。

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簡任視察郭凱迪表示,配合都更條例第65條修正通過,部務會報修正通過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1條、第3條、第5條,放寬原建築容積獎勵適用範圍,提高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加速推動921地震前耐震不足的建物更新。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主任秘書朱慶倫表示,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可受惠,其中66.5%集中在雙北。此外,危老容積獎勵辦法也會在明年初由內政部法制處召開審查會審議,若審查通過,也可以適用從寬認定容積計算方式。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以加速老舊建物更新整合,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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