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多起果園飄臭味 施肥用未熟成禽畜糞最高罰10萬
南投縣環保局近期接獲多起民眾檢舉果園施肥飄臭味,環保局指出,使用未熟成生禽畜糞導致臭味遭檢舉,可依空污法開罰最高10萬,建議施用熟化禽畜糞有機肥料減異味。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期接獲多起民眾通報反映,部分果農種植期間施用未完全發酵有機肥,導致周邊社區長時間瀰漫發酵異味,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經環保局人員通知農民限期改善,及宣導翻耕覆土,已有效降低異味。
環保局指出,畜牧場產出的禽畜糞,屬可再利用農業事業廢棄物,須經堆肥熟成才可作為有機質肥料,若使用未熟成生禽畜糞導致產生異味,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新台幣1200元至10萬元。
環保局也表示,未熟成禽畜糞清運至合法堆肥處理場所車輛,須取得縣市農業主管機關許可清運證明文件並隨車攜帶,若查獲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而逕行清運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6萬元至30萬元。
環保局長李易書說,傳統農作施肥會使用未熟成的生禽畜糞,若未經妥善熟成處理或施灑不當,易於天氣炎熱時釋放強烈異味,散發惡臭及孳生蒼蠅,對周遭居民造成影響而引起反感與陳情,建議即時覆土,多一道工序,減少鄰里反感及被陳情機會。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期接獲多起民眾通報反映,部分果農種植期間施用未完全發酵有機肥,導致周邊社區長時間瀰漫發酵異味,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經環保局人員通知農民限期改善,及宣導翻耕覆土,已有效降低異味。
環保局指出,畜牧場產出的禽畜糞,屬可再利用農業事業廢棄物,須經堆肥熟成才可作為有機質肥料,若使用未熟成生禽畜糞導致產生異味,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新台幣1200元至10萬元。
環保局也表示,未熟成禽畜糞清運至合法堆肥處理場所車輛,須取得縣市農業主管機關許可清運證明文件並隨車攜帶,若查獲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而逕行清運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6萬元至30萬元。
環保局長李易書說,傳統農作施肥會使用未熟成的生禽畜糞,若未經妥善熟成處理或施灑不當,易於天氣炎熱時釋放強烈異味,散發惡臭及孳生蒼蠅,對周遭居民造成影響而引起反感與陳情,建議即時覆土,多一道工序,減少鄰里反感及被陳情機會。
- 記者: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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