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款減逾52億 屏東縣府爭取中央恢復核定數

受總預算刪減影響,屏東縣政府今年度一般性補助減少逾新台幣52億元;縣府表示,對推動縣政造成重大壓力,已擬定3大因應方向,包含向中央爭取恢復補助款核定數等。

受到立法院刪除民國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影響,中央原核定屏東縣一般性補助款192億1183萬元,修正為139.64億元,刪減52億4776萬6000元。

縣長周春米表示,屏東縣自有財源不足,僅占總預算15%,大部分仰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其中一般性補助款主要是支應正式人員薪資、法定社福支出、退輔、基本辦公事務等費用,等於是維持縣府運作財源。

縣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補助款大減對縣府財政及縣政推動造成重大壓力,縣府已緊急研議因應措施以穩定縣政;周春米強調,雖然中央一般性補助款減少,但屏東建設不能停,未來建設會持續往前推動。

縣府指出,面對補助款刪減挑戰,已擬定3大因應方向,維持財政穩定與施政連續性;第一、加強向中央陳情與溝通爭取,積極向行政院反映屏東實際困境,爭取恢復補助款核定數及如期分配,強調地方財政需求與城鄉平衡發展原則。

第二、優先支應法定義務與社福支出,審慎盤點財源分配,確保法定社福支出、人事經費及已發生權責等各項支付不受影響;第三、加強財務調度與開源節流,善用既有預算資源,嚴格控管非必要支出,強化財務彈性,以應對未來不確定風險。

縣府強調,一般性補助款為縣府年度總預算中不可或缺財源,懇請對於已核定且編列執行中補助款項,能維持原核定數分配執行,維持穩定、可預測財政支持機制,讓地方專注於施政推動與各項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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