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力暘綠電案 經發局: 秉公處理、依法行政,期望司法毋枉毋縱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4月25日立法院民代質詢力暘綠電案,因事涉依法行政議題,28日臺南市政府經發局提出說明。經發局指出,經濟部能源署分別於113年7月、9月函詢電業籌設申請案其相關興辦事業計畫核准之妥適性,市府經發局已分別於113年8月、10月函復經濟部能源署。南市府經發局強調,本案經司法單位起訴後,市府經發局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並全面清查力暘公司案件共197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部分,已依規定靜候調查結果;其餘不符核准但書程序案件,亦依規定立即廢止籌設許可。南市府強調,一切秉公處理、依法行政。
南市府經發局指出,經濟部分別於113年7月1日及113年9月9日函詢力暘案件興辦事業計畫核准之妥適性。市府經發局分別於113年8月30日、113年10月25日函復清查結果。
市府經發局表示 ,市府在去(113)年即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全面清查力暘公司已核准 197案(已取得經濟部電業籌設及市府興辦計畫核准者)。資料有疑義之案件共計42件,將待司法判決結果一併辦理相關行政處置,且法院審理期間,台電並未有任何電費支出;另有23案,因未能於1年內取得經濟部電業執照,市府經發局去年即已依法廢止其興辦事業許可,並已函文副知經濟部在案,一切皆依法規辦理。


- 記者:大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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