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偷拍少年性愛片!被罵「性侵犯」怒告14網友 全部不起訴

(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藝人炎亞綸因與未成年男子的不雅影像外流案,被判緩刑3年,此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討論。隨著判決確定,網友紛紛發表評論,部分批評被炎亞綸認為損害名譽,因此他針對14名網友提告,但台北地檢署認定相關評論屬於公共事務範疇,並未逾越合理評論範圍,裁定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炎亞綸(本名吳秉孺)2017年間,與一名未成年男子認識、交往,並拍攝性愛影片,後來影片外流,雙方更是在社群上筆戰,掀起軒然大波,也因此受到媒體連日報導。



炎亞綸偷拍少年性愛片!被罵「性侵犯」怒告14網友 全部不起訴


圖/炎亞綸對14名網友提告,檢方處分不起訴。(翻攝炎亞綸臉書)


2024年法院裁定炎亞綸涉及拍攝未成年不雅影像等罪,判處緩刑3年。案件過程中,炎亞綸與受害者達成和解,但網友針對此案的評論仍然持續發酵。


部分網友批評炎亞綸「偷拍」、「散布未成年影像」等言論,引發他的不滿。他認為網友的評論影響名譽。但檢方認為,事件涉及的性侵與偷拍指控本就屬公共議題,且網友的言論主要基於已公開事實,並未超過合理評論的範圍,並未傳喚14名網友、處分不起訴。


炎亞綸案涉及的多項罪名引起輿論關注,其中性侵部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但拍攝未成年影像行為已確定違法。他一度否認影片外流責任,後來承認將影片傳給他人,檢方認為此案應接受社會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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