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勿用除草劑 共維無毒好環境


除草勿用除草劑 共維無毒好環境


空地雜草雖然擾人,仍應避免使用除草劑,使用除草劑不僅會影響土壤微生物,破壞環境、水資源、影響民眾健康,還可能因此吃上罰單,損人不利己。花蓮縣政府籲請鄉親齊心為保護環境,可利用動物放牧攝食雜草、機械除草、人工拔草或鐮刀割草等聰明作法營造無毒環境,為守護彼此健康而努力。



除草勿用除草劑 共維無毒好環境


「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於109年7月15日正式公告實施,非農業用地禁止使用除草劑,公園、學校、社區公共領域、醫院、道路綠地、公墓園、經人為規劃之溪畔、坡地等特定區域或其他基於公共利益考量之特定區域的環境雜草管理清除,皆禁止使用除草劑,除此之外,條例中亦明定農藥販賣業者販售除草劑應遵守事項,包含除草劑購買者資格確認、購買者資料登記等等相關事項,如若違反該法規將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鍰。


縣長徐榛蔚也呼籲健康的生態環境需要大家的維護,希望在「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的規範下,透過與民眾、農藥販售業者間的相互合作,防止除草劑濫用及濫賣,亦期望大眾能經由持續性的管理策略進行雜草管理,減少對於除草劑的使用及依賴,共同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除草勿用除草劑 共維無毒好環境


新聞聯絡人:王志惠 TEL:03-8237575#1103承辦科:環境稽查科TEL:03-8237575分機2610



最新生活新聞
人氣生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