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放寬中藥商資格 藥師公會按鈴控告邱泰源2官員圖利

衛福部放寬中藥商資格 藥師公會按鈴控告邱泰源2官員圖利

衛福部自今年3月18日發布「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解釋令」,讓不具專業藥師人員資格者也能經營中藥販賣業,引起藥師極力反對,藥師公會全聯會更在4日上凱道抗議,今天(12日)則赴台北地檢署控告衛福部長邱泰源、中醫藥司長蘇奕彰,涉嫌圖利特定中藥商業者。

藥師公會理事長黃金舜今天早上率公會幹部前往北檢門口抗議,高舉「拒絕非法解釋、捍衛用藥安全」、「守護中藥安全、絕不退讓」、「政府守信、撤回違法解釋」等標語,並當場按鈴提告邱泰源和蘇奕彰等人涉嫌圖利罪。

黃金舜表示,公會在4月22日、5月4日表達訴求後,至今仍未接到衛福部任何信息,「讓我們覺得邱泰源部長跟蘇奕彰司長,兩個好像在當皇帝,朕想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一介草民生死關我屁事」,藥師公會忍無可忍也沒有退路,才會到地檢署提告,後續會在衛福部門口做快閃抗議。

藥師公會委任律師唐嘉瑜也解釋,邱泰源身為衛福部部長、蘇奕彰司長身為中醫藥司的司長,他們2人明知所作的解釋是違反法令,卻一意孤行決定要繼續維持,導致相關不具專業藥師資格的人,可以藉由違法解釋,取得中藥販賣資格的不法利益,已明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以及《刑法》131條所規定的圖利罪。

回顧此案爭議,衛福部於今年3月18日公布,新增核釋《藥事法》第103第2項後段「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規定。也就是說,開放具中藥或生藥相關背景,並完成1年以上實務歷練者,就能依法申請登記經營中藥販賣業。另也明定申請者須修習35學分的專業課程,包括藥材鑑定、炮製加工與儲存管理、藥理基礎、法規認識及經營實務等5大領域。

不過,藥師全聯會認為,新增的解釋令已違反《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的規定及立法原意,該條文原本是為了保障早期從事中藥相關產業人員的工作權,讓1993年2月5日以前就經營中藥販賣的業者能「就地合法」,但如今的解釋令放寬「經營中藥從業人員」資格,恐對國人用藥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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