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挺侯遭停權 嘉縣議員黃嫈珺宣布退出民進黨

民進黨中評會日前召開會議,嘉義縣黨籍議員黃嫈珺,於總統大選時挺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違返黨紀予以停權3年;黃嫈珺今天說,她蒙不白之冤,令人氣憤,宣告退出民進黨。

民進黨嘉義縣黨部今年1月因為前省諮議員黃文(峰)、前太保農會總幹事黃麗貞,以及黃嫈珺在總統大選期間支持侯友宜,開除黃文(峰)、黃麗貞黨籍,並處分黃嫈珺停權3年;民進黨中評會上個月28日召開第12次中評會會議,討論有關「2024年總統暨立法委員選舉違紀助選申訴案」,邀請嘉義縣黨部及黃嫈珺出席說明。

中評會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中評會主委賴瑞隆表示,會議中評委一一詢問討論後,黃嫈珺違紀行為事實俱在,因此,中評會委員會中一致決議,處分黃嫈珺停權3年;依據民進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14條規定,「為非本黨黨員及本黨違紀參選者助選,應予除名以下之處分。」

黃嫈珺今天對此發布「告別曾經的美好,不負遇見,不談虧欠」聲明;她說自海外學成歸國後,就開始投入民主活動,在街頭舉牌、發傳單,從民進黨基層做起。

2024年總統大選,她「父親因與侯友宜市長為同窗摯友,於情於理選擇情義相挺侯市長,身為後輩,對於父母的抉擇僅能尊重」,但基於對民進黨的感情,不僅從未站台輔選侯友宜,更未曾穿著國民黨或侯陣營競選服飾為侯拉票。

黃嫈珺說,民進黨中評會在「明文規定」強力運作下,僅憑1次侯友宜市長返鄉拜廟,而她以天公壇藝閣團員禮貌性到場的活動行程,竟遭停權3年處分,蒙此不白之冤,莫名其妙令人氣憤。

黃嫈珺聲明,自7月3日起退出民主進步黨,並同步函請民進黨嘉義縣黨部處理後續相關程序。

黃嫈珺將她被黨停權3年處分歸咎於「明文規定」,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說,他已退休,這事與他完全無關,有沒有違紀助選,黃嫈珺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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