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17日通過運動部相關法規 拚明年中成立

政府積極籌備運動部,預定明天行政院會通過9項相關法規,送立法院通過後,能在明年中成立。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今天說,體育部改為運動部雖然只差2字,但彰顯新時代對運動的看法,邁開很大步伐。

為因應「運動部」成立,行政院會明天擬通過相關法規,史哲與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下午向媒體說明運動部籌設進度與過程。

史哲說,運動部籌備經縝密討論,預計下設全民運動署,另有國際事務司、競技運動司、產業及科技司、設施規劃資、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共6個司,以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3個行政法人,用以推展競技運動、全民運動、運動產業、運動外交。

史哲指出,為免部會分工不清,此次籌備過程將權責分明,例如未來校園內的游泳池、PU跑道等體育硬體設施興建、管理與維護的權責在教育部,將由國教署新增體育設施組處理;至於放學後,校園設備開放給社區或俱樂部使用時,則由運動部協助辦理開放期間的業務,另外,體育班相關課程設計及經費也是由運動部負責。

他也提到,不少諮詢委員提及台灣競技運動養成過程高強度,應思考體育班的養成方式為何與國外大相徑庭,雖無人建議廢除體育班,但都認為有檢討、修正空間。

談到定名為「運動部」,史哲表示,賴總統原先提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不過第3次諮詢委員會議時,諮詢委員對「運動部」的堅持超乎想像,因此也尊重諮詢委員意見調整,這彰顯大家期待求新求變,更是新時代對運動的看法,2字之差卻邁開了很大的步伐。

至於成立期程部分,他說,盼法規這會期送立法院通過,能在明年中成立運動部,設置地點預計以既有辦公廳舍為主,但尚未定案;現行體育署員額為150人,史哲說,未來運動部員額預期會接近翻倍。

此外,鏡週刊今天報導指出,賴總統介入運動部籌設過程,原本規劃7司,變成6司、1署,且因多了1署,導致「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的規劃擱置。李慧芝澄清說,運動部籌備的討論是由下往上,且全民運動發展規劃4個組因應,需要非常多人力,本就設定成立「署」,媒體報導可能不了解整體討論過程。

李慧芝也說,內政部持續研議籌備新住民發展署,待完成後會向外界說明,這部分與運動部討論過程並無關聯。

新設運動部預計涉及9項法規,包含修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運動部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新設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以及廢除原體育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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