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黨團協商共識 立院延會至明年1/21

立法院本會期法定集會期間,剩下1個多月時間。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各黨團同意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延長至明年1月21日。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每年2月至5月底及9月至12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韓國瑜今天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研商「第11屆第2會期延長會期」相關事宜。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勢必要延會,因為包括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延宕,要趕進度,「現在是在補課補進度」;只要有必要,民進黨團願意配合延長會期,讓相關法案完成審查。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多留一些時間審查總預算案是好事。

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也說,同意延長會期。

朝野協商過程中,各黨團提及本會期延長的日期選項,包括明年1月21日或明年1月24日。經韓國瑜裁示休息3分鐘溝通後,各黨團同意本會期延長至明年1月21日,並隨即進行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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