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送選罷法覆議案公文 立院已收件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行政院日前認定窒礙難行提出覆議案,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昨天下午到立法院遞件,而立法院工作人員今天上班後已收到公文。
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遭綠營質疑增加罷免門檻。立法院在1月24日,即春節假期前最後一個上班日下午4時47分許,將修法條文送至行政院,行政院認為修法窒礙難行,行政院長卓榮泰當天緊急加開臨時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
龔明鑫昨天下午3時45分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民進黨立委李坤城、鍾佳濱、陳培瑜,以及行政院副秘書長王貴蓮等人陪同下,至立法院收發科送件,由於昨天是春節年假最後一天,立法院收發科未有人上班,因此一行人將覆議案公文黏貼至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的收發信箱上,表達完成「送達」。
據了解,立法院收發室要今天上午8時30分才會有人上班,並正式收文,而立法院人員在今天上午8時30分前已將公文收進辦公室,以利後續相關作業。
知情人士表示,收到覆議案後,要視是否有黨團提議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決定立法院集會處理覆議案的時間,或是由朝野黨團提議直接召開談話會,來決定開議與處理覆議案的日期。
此外,立法院新會期今天開始報到,吳思瑤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覆議案最快何時可以表決時提到,現在已經是會期中,並非休會期間,民進黨團等候韓國瑜趕快召集朝野協商,讓各黨團排定覆議案相關處理日程。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遭綠營質疑增加罷免門檻。立法院在1月24日,即春節假期前最後一個上班日下午4時47分許,將修法條文送至行政院,行政院認為修法窒礙難行,行政院長卓榮泰當天緊急加開臨時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
龔明鑫昨天下午3時45分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民進黨立委李坤城、鍾佳濱、陳培瑜,以及行政院副秘書長王貴蓮等人陪同下,至立法院收發科送件,由於昨天是春節年假最後一天,立法院收發科未有人上班,因此一行人將覆議案公文黏貼至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的收發信箱上,表達完成「送達」。
據了解,立法院收發室要今天上午8時30分才會有人上班,並正式收文,而立法院人員在今天上午8時30分前已將公文收進辦公室,以利後續相關作業。
知情人士表示,收到覆議案後,要視是否有黨團提議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決定立法院集會處理覆議案的時間,或是由朝野黨團提議直接召開談話會,來決定開議與處理覆議案的日期。
此外,立法院新會期今天開始報到,吳思瑤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覆議案最快何時可以表決時提到,現在已經是會期中,並非休會期間,民進黨團等候韓國瑜趕快召集朝野協商,讓各黨團排定覆議案相關處理日程。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 記者: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日電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