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罷免涉偽造或死亡連署 有一件以上就告發
中選會今天說,選務機關經查對罷免案後,知道有犯罪嫌疑,如有1件以上是提議前死亡簽署或有其他疑似偽造狀況,就會依法告發。收到61件罷免案中,已向最高檢察署告發41件涉嫌偽造或往生者連署。
中選會今天透過訊息表示,中選會依法告發的41件罷免案,是依法循例辦理選務,且過去以來都採未指名告發方式處理,針對有心人士亂指選務機關是採指名告發,與事實不符。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明,「未指名告發」是指,未具體指名某一人是被告,而是檢附犯罪嫌疑資料後移送。
針對告發標準為何,中選會說,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告發;因此,選務機關經各地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與各地選委會查對後的結果,知道有犯罪嫌疑,如有1件以上是提議前死亡簽署或有其他疑似偽造情事,就會依法循例進行職務告發,轉由司法檢調機關依法偵辦。
至於偽造連署判定方式,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等規定,各地選委會查對提議人名冊時,如果發現有同一個筆跡代簽或偽刻印章等涉嫌偽造的狀況,得寄送查詢單給當事人,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
中選會說,各地選委會應本於職權,綜合其他事實認定提議人名冊是否有偽造狀況,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復或未在期限內回復查詢單,就作為提議人名冊刪除事由。
至於死亡連署認定標準,中選會說,符合資格要件的提議人在罷免案提出日後死亡,提議仍有效;如果提議人在罷免案提出日前已死亡,應刪除。相關規定都有依循標準。
中選會今天透過訊息表示,中選會依法告發的41件罷免案,是依法循例辦理選務,且過去以來都採未指名告發方式處理,針對有心人士亂指選務機關是採指名告發,與事實不符。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明,「未指名告發」是指,未具體指名某一人是被告,而是檢附犯罪嫌疑資料後移送。
針對告發標準為何,中選會說,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告發;因此,選務機關經各地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與各地選委會查對後的結果,知道有犯罪嫌疑,如有1件以上是提議前死亡簽署或有其他疑似偽造情事,就會依法循例進行職務告發,轉由司法檢調機關依法偵辦。
至於偽造連署判定方式,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等規定,各地選委會查對提議人名冊時,如果發現有同一個筆跡代簽或偽刻印章等涉嫌偽造的狀況,得寄送查詢單給當事人,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
中選會說,各地選委會應本於職權,綜合其他事實認定提議人名冊是否有偽造狀況,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復或未在期限內回復查詢單,就作為提議人名冊刪除事由。
至於死亡連署認定標準,中選會說,符合資格要件的提議人在罷免案提出日後死亡,提議仍有效;如果提議人在罷免案提出日前已死亡,應刪除。相關規定都有依循標準。
- 記者: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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