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位引發爭議 民進黨彰縣議員賴清美遭停權1年

因借停車位引發爭議的民進黨彰化縣議員賴清美,遭民進黨彰化縣評議會決議停權1年;賴清美今天指出,決議對她不公平,如被停權1年失去明年提名參選縣議員,她不排除選立委。

民主進步黨籍彰化縣議員賴清美日前到芳苑鄉王功派出所借車位,與員警發生爭執,雙方不歡而散,賴清美在臉書(Facebook)描述此事,遭網友撻伐;事後賴清美帶茶葉赴派出所致意,因當事員警休假,由所長代表接受,她表示在了解雙方個性後,誤會已化解。

賴清美雖表示誤會化解,但民進黨中央仍發新聞稿,指所有黨公職均應嚴以律己並謹言慎行,不應有脫序不當行為,影響民進黨形象,賴清美的事件由黨內評議機制處理。

民進黨彰化縣評議委員會28日決議,由於賴清美言論引發網路、媒體、社會、政論節目討論,有損黨譽,開會決議停權1年,將送民進黨中評會,做出最後定奪,不過評議會召集人江天寶也強調,做出停權1年決議令人遺憾,因賴清美是黨內5連霸的縣議員,熱心服務,也是黨部很重要的資產。

賴清美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她認為停權1年決議對她並不公平,如被停權1年,可能失去明年縣議員黨內提名的機會,若無法獲得提名,不排除直接參選立委,讓選民還她公道。

賴清美說,她加入民進黨30多年,如果去派出所停車一開始就表明是縣議員,不就一切沒事,如今卻被網軍霸凌,事件發生1個多月,她還會接到網路霸凌簡訊,黨部沒有幫忙說話,竟然還讓她停權1年,根本就是被人挾怨報復、公報私仇。

賴清美指出,她不希望是派系落井下石,且相信中央黨部會明察秋毫,給予公道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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