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毆打辱罵未列不適任名單 張雅琳批制度失靈:學生受害1年未得伸張


教練毆打辱罵未列不適任名單 張雅琳批制度失靈:學生受害1年未得伸張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有關雲林縣西螺國中羽球隊長期施暴案件,立法委員張雅琳今(25)日指出,多名學生遭到教師及教練以三字經辱罵、強迫過度訓練、毆打身體等不當對待,對學生身心造成嚴重創傷。


張雅琳批評,事件揭發1年來,相關處置卻流於形式,體制不但未保護學生,反而繼續庇護加害者。


張雅琳表示,自去年2月學生向家長揭露教練施暴情況後,外部調查建議將涉案的廖姓老師解聘並三年不得聘任、蔡姓教練解聘一年不得聘任,但校方校事會議與教評會僅將廖師處分為停聘、蔡教練終止聘約,雲林縣政府最終處分形式加重,僅將廖師停聘3年,蔡教練則仍為解聘。她批評,即便如此,蔡教練一度重新應徵並錄取,直至家長抗議才取消任用。


張雅琳指出,廖師在遭檢舉後不僅未被調離職務,甚至升任體育組長,完全違反《教師法》第22條規定,加害人不應與受害學生共處。更令人憂心的是,廖師未被列入「不適任教師系統」。


張雅琳說,廖師更因擔任羽球協會選訓委員,握有學生參賽資格,導致調查過程中多名學生不敢接受訪談。她強調,一整年來制度未曾接住這群學生,反而保護了施暴者。


張雅琳聯合人本教育基金會與家長共同提出多項訴求,包括:要求國教署行政指導雲林縣政府解聘廖姓老師與蔡姓教練,並限制再聘;體育署立即處置兩人教練證,並研擬比賽現場教練對選手不當對待時的通報機制;社政單位調查是否未依兒少法通報兒虐案件;羽協應啟動紀律程序,解除廖師選訓委員職務;將相關人員的不當行為納入公開資訊,供家長查詢。


張雅琳也承諾,將推動「兒少工作證制度」,強化教練兒少保護知能,以及修正《國民體育法》,建立運動訓練指引,幫助家長辨識何為合理訓練與不當對待。


張雅琳強調,孩子在追求夢想的路上,不應再遭受來自大人的暴力與壓迫,「該被建立的制度,我們會一條一條推,該被究責的大人,我們一個也不會放過」。


照片來源:張雅琳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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