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魷魚遊戲角色背玩具槍 騎車返家引驚慌槍枝被查扣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28歲鄭姓男子,前(5)天參加COSPLAY活動,扮演韓劇「魷魚遊戲」中的角色,還配戴1把仿真玩具槍。台中市第四警分局表示,晚間約10時左右,活動結束後,他自北區準備返回南屯區租屋處,但因機車置物廂太小,只能將玩具槍揹在身上。不料,沿路引發路人側目報警處理,員警循線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規定,將鄭男報請法院裁罰,並查扣仿真玩具槍。
第四警分局表示,前天晚間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在台中市南屯區河南路與公益路口,疑目睹1名騎機車的男子,身上揹者1把長槍,行徑十分引人側目,也引發網友熱議與社群轉發。轄黎明派出所員警接獲通報後,隨即主動展開調查。
警方調查,鄭姓男子當天下午4時許,參加位於台中市一中街舉辦的COSPLAY活動,扮演韓劇魷魚遊戲中的角色,還配戴了1把仿真玩具槍,作為角色道具。晚間約10時許,活動結束後,他自北區返回南屯區租屋處,因機車置物箱空間不足,無法收納,只能將玩具槍背於身上,再騎車返家。
警方表示,員警現場查驗,仿真槍械為全塑膠材質製成,不具備射擊功能,也無法發射BB彈,初步判定並無殺傷力。鄭男先前透過網路,以1000元代價,購得玩具槍。但因外型酷似真槍,足以造成社會恐慌,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規定,報請法院裁罰,並查扣玩具槍。
第四警分局長陳祥麟表示,民眾參與Cosplay、角色扮演或其他相關活動時,若使用仿真道具或槍械模型,應謹慎評估使用及攜帶方式。尤其於公開場合行動前,應妥善收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再次提醒民眾,無正當理由攜帶與真槍外觀相似的玩具槍械,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照片來源:台中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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