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新一波「靖平專案」 雲林縣二崙前鄉長、鄉代會主席涉光電案交保


彰檢新一波「靖平專案」 雲林縣二崙前鄉長、鄉代會主席涉光電案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彰化地檢署偵執行一波「靖平專案」,查辦雲林縣二崙鄉公所辦理公墓光電招租案涉嫌綠能貪瀆不法案件,檢警調向上溯源日前搜索8處,帶回14人訊問,鍾姓前鄉長、楊姓鄉代會現任主席等7人調查,檢察官偵訊後,分別諭令以10萬元至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彰檢執行最高檢察署「靖平專案」,為維護推動國家重要能源政策「淨零轉型」,除自113年8月起先後執行三波打擊綠能案件,查獲彰化縣竹塘蔡姓鄉長及林姓鄉代會主席、雲林二崙鍾姓鄉長及楊姓鄉代會主席等人,涉嫌讓特定綠能業者得標,藉此收取開發佣金,檢方在去年動員214人同步搜索48處,去年11月中旬偵查終結,將蔡、鍾等人起訴。


經檢方持續溯源追查,從業者的金流查到另起二崙鄉公墓光電招租案也涉及不法。110年到111年間,雲林縣二崙鄉鍾姓前鄉長與鄉代會楊姓主席等人涉入鄉內公墓光電招租的綠能貪瀆不法案,又發動這次專案。


彰檢表示,檢察官陳鼎文指揮調查局中機站、航業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屏東縣調查站、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同步執行搜索8處所,並通知涉案被告及證人共14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鍾姓前長、楊姓主席等7名被告,各分別以10萬元至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察長謝名冠呼籲,如有涉犯貪瀆不法之廠商、公務員及民意代表,應勇於自首,儘速檢舉他人不法犯行,檢察機關可依證人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若轉為污點證人,並可減輕或免除其刑,不僅可使自身免於身陷囹圄,且能保障能源產業之健全發展及維護國家重大政策。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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