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擊斃家暴男涉過失致死交保 警政署挺警員

警政署全力支持執勤員警依法用槍。(圖/翻攝自NPA署長室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苗栗縣頭份市昨日凌晨發生家暴事件,蔡姓男子懷疑同居女友出軌,酒後持刀將陳姓同居女友劃傷並挾持,遭到吳姓警員開槍擊斃,檢方將吳姓警員依觸犯過失致死罪嫌偵辦,因無羈押需求,以3萬元獲交保。檢方將警方送辦引發輿論譁然,警政署今日表示,全力支持執勤員警依法用槍,絕不讓同仁孤軍奮戰。

警政署官方臉書粉絲團「NPA署長事」表示,「全力支持執勤員警依法用槍,絕不讓同仁孤軍奮戰,我們都在!」面對暴力抗拒、持械拒捕等危及民眾與員警安全的情況,員警依法使用警械,是保護人民、捍衛治安的必要行動。

警政署表示,執勤現場瞬息萬變,員警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做出判斷。始終堅定支持第一線同仁,在合法、合理的原則下,果斷使用槍械制止不法。

警政署舉出《警械使用條例》: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認犯罪嫌疑人或行為人有同法第四條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將危及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時,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

警政署表示,尊重司法程序的進行,但絕不會讓同仁孤軍奮戰,站在正義的前線,「我們都知道那一秒的壓力有多重!我們已安排委任律師提供法律支援,並責成相關單位立即啟動各項協助;面對風險、做出抉擇的時候,同仁絕不會孤身一人!這身制服的重量,我們都懂。也請每位同仁記得,你不是一個人在承擔。我們,都是你的後盾!」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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